云南省禄劝县九龙乡河东村崩塌治理工程(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禄劝县九龙乡河东村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财建【2016】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禄劝县九龙乡河东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九龙乡河东村崩塌治理工程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资质,近5年(2012-2016)至少承担过2(具体数量,类似项目业绩期限为近5年内)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2-14 09:17 至 2017-02-1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