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蒲电公司2号炉暖风器改造项目招标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号炉暖风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受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炉暖风器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蒲电公司2号炉(360MW)暖风器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是对2号炉一、二次风暖风器进行改造,包括旧系统拆除,新系统设计、制造(包括生产或购买材料)、供货、安装,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对其整个工程安全、质量、工期负责。
招标编号:HDSXZB2017-018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炉暖风器改造。
2.资金来源:技改资金。
3.建设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孙镇。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应是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并提供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设备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若投标方无适应本项目的施工资质,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上述资质证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后)必须具有至少3项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 23日;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