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供电局2017年配网修理第四标段招标
清新供电局2017年配网修理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新供电局2017年配网修理第四标段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财〔2017〕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清新供电局2017年配网修理第四标段,详细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内容是对清远清新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修理项目进行施工,主要施工内容是对清新供电局清西、太和地区各供电所中低压线路缺陷、故障、低压迁表移线等进行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许可。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5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监理、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2 月 17 日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