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武警支队警史馆和荣誉室建设项目招标
泰安市武警支队警史馆和荣誉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泰安市支队,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泰安市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XM-2017-1545-A001-2
2.2建设地点:泰安市武警支队
2.3项目概况:警史管和荣誉室建设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项目主体验收合格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解证手续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领取时间: 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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