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农业高科技智慧示范园配套附属项目三标段停车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
兴庆区农业高科技智慧示范园配套附属项目三标段停车场工程
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庆区农业高科技智慧示范园配套附属项目三标段停车场工程施工已由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以银兴经发【2017】2号批准,招标人为银川市兴庆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兴庆区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兴庆区大新镇新梢渠村,东至红旗沟、南至贺兰山东路、西至京藏高速公路、北至贺兰县。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园区占地约150亩停车场。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此次招标为三标段停车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本工程谢绝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投标),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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