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中央控制室大屏幕显示系统(招标编号:CSIEZB170400743)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1)中央控制室单基色条屏:Φ3.75单基色条屏(位于全彩P2.5屏上方)条屏像素管直径:3.75mm(电间距4.75mm)显示面积:W=17.632m*H=0.456m);2)中控室监控大屏幕:P2.5全彩显示屏、显示面积:W=18.24m*H=4.8m;3)迎宾厅条屏幕:Φ3.75单基色条屏显示面积W=5.168m*H=0.608m;4)调度中心:点间距<1.91mm,显示面积:W=7.3m*H=3.4m。
具体的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60%到货款,30%安装调试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质保期: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3年。
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签订合同的能力;
2)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三份单笔供货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20万元)LED大屏幕供货业绩,其中须至少有一份LED大屏幕供货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以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为准;
5)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报表;
6) 投标人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提供资质原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1日至2017年0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