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衢电招2017-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供电公司2017年建筑工程(土建)监理服务监理招标已由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批准通过,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资金来源:省公司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法人/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
1.2、项目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从工程前期的土建工程及其配套水、电、暖、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到工艺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 (包括设备制作质量检查)及室内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具备三个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安全质量要求:
在以下期限内,未发生因其监理原因导致的: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因其责任导致被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监理服务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 22日至 2017年 2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00时至下午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