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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圣淘沙茶楼房屋经营权重新招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北京圣淘沙茶楼房屋经营权重新招商公告北京圣淘沙茶楼房屋经营权重新招商公告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外馆斜街甲一号。1.2项目

北京圣淘沙茶楼房屋经营权重新招商公告
北京圣淘沙茶楼房屋经营权重新招商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外馆斜街甲一号。

1.2项目规模:房屋建筑面积4575.62平方米,含一楼门厅、二、三、四、五、六楼营业区。各楼层面积分别为867.54平方米、944.17平方米、944.17平方米、770.37平方米、612.75平方米、436.62平方米。(以上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为准,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1.3项目资产情况:北京圣淘沙茶楼房屋资产情况(有购房合同,无房产证)、每季度物业管理费(现在每季度为28.83万元)、每年的取暖费(每年度为21.51万元)。
2.招商依据
2.1《成都铁路局资产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营〔2016〕42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北京圣淘沙茶楼房屋经营权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北京圣淘沙茶楼房屋,含一楼门厅、二、三、四、五、六楼营业区,经营权招商。
本次招商共划分为1个招商包件
3.3本次招商(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4. 竞商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应包括相关经营范围。(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业态不限)
4.2 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成都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不存在合同纠纷或拖欠租金等行为。
4.3 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
4.4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本次招商中商人须向招商人按经营期限内固定费用总额5%缴纳房屋押金(签订租赁合同10日内,移交资产前一次性交纳)。
5.2履约保证金按经营期限内固定费用总额5%缴纳(签订租赁合同前一次性交纳)。
5.3中商人中商后装修方案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装修竣工后需要提供经第三方审价的决算报告。
5.4第一次租金缴纳按年预缴(签订租赁合同10日内移交资产前一次性预交合同第一年度租金),以后年度租金以半年为周期预缴。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二轮竞价方式。
7.招商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9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办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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