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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昌水河朱吴镇段河道治理二期一、二标段监理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昌水河朱吴镇段河道治理二期一、二标段监理工程招标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昌水河朱吴镇段河道治理二期一

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昌水河朱吴镇段河道治理二期一、二标段监理工程招标

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昌水河朱吴镇段河道治理二期一、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7-000918-0611-2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昌水河朱吴镇段河道治理二期一、二标段施工监理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阳市朱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为:清泉庄-高家-沟杨家段河道治理、后寨后村段河道治理、下涝泊村河道治理,工程计划总投资约746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按一个标段进行监理招标。
计划工期随工程施工同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监理工作时间和人员配备视工程进度情况相应调整(支付单价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4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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