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纯钛大板坯锻造及加工”项目招标
1、项目名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纯钛大板坯锻造及加工”项目
2、项目内容:
对“纯钛大板坯锻造及加工”,工作量约200吨/年(6.5吨/块);服务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从事过该项目,且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工作单位(包括:质量保证能力、过程的能力、设备的能力、人员的能力等);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人直接到场,则只需提供法 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注: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网络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上(1)-(4)条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以上资质证明文件(1)-(4)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6、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18:00时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