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白沙园区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及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招标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白沙园区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及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及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
2.3 项目概况: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为豫兴大道生态廊道(杨桥干渠-万三路)北侧,全长约4.9km,绿化宽度25m,绿化面积约12.3万㎡;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为雁鸣路生态廊道(大吴路-陇海快速路)西侧,全长约7.9km,绿化宽度30m,绿化面积约23.7万㎡。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
二标段: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
2.7 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的工程;
3.3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一标段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二标段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70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4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一标段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二标段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70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中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项目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
3.5信誉要求: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6其他要求
3.6.1 提供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16年01月以来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4 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17时00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