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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物业服务公司选择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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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物业服务公司选择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物业服务公司选择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物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物业服务公司选择。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春净月区锦竹西路538号,办公楼建筑面积2649.01㎡,厂房建筑面积11536.1㎡,车库建筑面积405.83㎡,物流库建筑面积907.5㎡。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整体物业的托管服务,投标人负责配备所有服务人员(不包括保安人员)、工具、设备等。(新能源整体物业内容涵盖物业维修、保洁、扫雪、绿化服务等,不包括保安业务的服务)。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项目地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长春净月区锦竹西路538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3 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物业经理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作经验。
3.4近两年(2015年1月至今)至少为两家企业提供过类似规模的物业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注:所提供业绩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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