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机场一二次雷达建设工程传输设备项目招标
信息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航函[2011]1244号 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民航专项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上海虹桥机场一二次雷达建设工程传输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实现上海虹桥机场一二次雷达站的各类信号引接,需要实施配套空管传输项目的建设工程。计划新增多业务复用接入设备,使得虹桥一二次雷达节点的各类空管业务(包括雷达、动力、监控等)安全高效地传输到包括航管楼、塔台、西区综合楼在内的虹桥机场各核心机房。
2.2招标编号:WKZB1610SHC800123
2.3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2.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
1)、新建4套复用接入设备及配套(包含配套机框、板卡、机柜、配架、ODF)。
2)、采购一批光传输板件用于接入新建的复用设备。
投标人须完成上述全部设备及配套辅材就位、上架及调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潜在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免费获取“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具备发货物条件。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发货,设备在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发货当日起1个月内运抵设备安装现场交货。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周期。
3.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同一品牌同一系列的产品必须是唯一授权;
3.3投标人应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无不良开发和运行记录,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状况;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招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2 月 23 日至2017年3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