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家具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 007号
一、招标条件
受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采购办公家具一批
2.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金额:96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木家具制造商,制造商持有合法年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有生产或制造实木办公家具内容(营业执照截止公告前一日)。
(2)投标人应具有规范化生产、规模化工艺流程(包括裁料、机械加工、油漆、烘烤、防腐、检验等工序),有检验机构、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企业实木家具生产能力保证书)。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和法律纠纷(在企业诚信系统查证);
(4)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期间内);
(5)投标人有稳定的生产经营状况,且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依法纳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 日-2017年3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