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民县何坊街道办事处光伏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7年惠民县何坊街道办事处光伏扶贫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施工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17年惠民县何坊街道办事处光伏扶贫项目
3、项目地点:惠民县何坊街道办事处
4、资金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招标内容: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和免费质保期内维保服务,投标人自行解决与电业局的并网、备案、发改及环保等部门的相关一切手续。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机电 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
6、投标人入围《山东省滨州市光伏扶贫项目企业遴选入库名单》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 不 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会及投标预备会。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2 月22日至2017年 02月2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02 月22日至2017年 02月2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投标企业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发售。
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4日 09 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联系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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