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供电局2016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项目(营销户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
来宾供电局2016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项目(营销户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供电局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项目(营销户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项目预安排投资计划的通知》(桂电计〔2016〕1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0464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详见《来宾供电局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项目(营销户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工程概况表》
2.2建设规模: 来宾网区6.015万户中心村户表改造工程范围内的电能表、集中器、电能表箱的安装、调试工程的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3服务期限:工期 138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5 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9月 15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来宾网区中心村户表改造项目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标段1:兴宾供电公司、忻城供电公司2016年第一批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营销户表部分)监理服务,
标段2:武宣供电公司、象州供电公司2016年第一批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营销户表部分)监理服务(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监理过的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5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提供虚假资料等)或严重违法、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
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7
投标期间,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与拟投标段的施工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得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10
截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在“全国企事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7日内;“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条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的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3日10时00分至2017年03月02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为每标段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