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城北配网运维所办公用品“安全工器具柜”购置(第三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1
安全工器具柜(智能型)
2200*1100*600mm(1个智能柜、1个普通柜)
套
1
2016【106】号送批件关于为城北配网运维所购置办公用品的请示
二、图纸和相关参数详见附件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本次采购为一次性报价,含货物本体及附件、运费、技术服务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人须注明提供的发票种类:17%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出,并说明提供的发票种类)。
2、报价有效期:180天。
3、交货期:成交通知后15天。
4、交货地点:城北配网运维所
收货单位:船山供电分公司、收货人:徐承恩 13808260678
5、质保期: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 报价人填写 年。若国家或企业“三包”规定超过上述质保期,则以国家“三包”为准。
6、付款原则:
合同生效后,10万以上50万以下全部合同货物运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后,卖方出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合同价格)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产品经试验、安装、投运合格或货到三个月(以先到为准),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合同货物质保(一年)期满,并无索赔(如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合同总额的10%)。价款10万以下5万元以上货到检验合格后付90%,余10%质保1年;价款5万元以下消耗性材料货到付清全款。
7、报价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3月1日15时00分。
8、成交供应商须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