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供电局2017年所需照明灯具公开招标框架采购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珠海市
2.2项目规模:珠海供电局2017年所需照明灯具公开招标框架采购,项目预计采购金额约为51万元。
2.3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招标结果有效期:1年
2.4招标范围:珠海供电局安全防护用品项目所需照明灯具采购,具体详见下表。
2.5标段划分:本次不划分标段。
序号 品类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泛光灯、防爆灯、荧光灯、防潮灯、警示灯等 照明工具 51 1 5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允许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的投标;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同一标的投标的,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4)在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的通报批评或投诉。出现过事故或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的验证。
(5)有由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7)递交应标文件同时提供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文件。
(8)当发现有造假的要即时报告省公司上级部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