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瓦房镇政府办公楼防水、附属办公楼维修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KR-GC-2017-00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洮南市瓦房镇政府办公楼防水、附属办公楼维修采购项目”已由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
2)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5日
3)招标范围:主办公楼室面防水、水电路改造、内外墙粉刷。楼梯缓台铺设机刨石,附属办公楼内外维修。
4)工程预算:6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2014年-2016年具有同类项目有效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8)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资格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近半年社保及完税证明、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材料均需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