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经采购人董事会批准,现组织对2017年水煤浆第二次应急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采购邀请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CLPSP16ST01QY87
3. 项目名称:2017年水煤浆第二次应急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供货期 每吨水煤浆加工费最高限价
水煤浆供货、装浆、卸浆、检测、验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 5.50万吨
(±10%) 根据水煤浆采购合同数量和实际需求,按中标比例向投标人分月度下达供浆计划,由成交供应商执行 人民币95元/吨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有生产或销售水煤浆等化工产品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
6.2. 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或签订过年供浆累计20万吨以上合同(可以单独与需方签订,也可以和其他方共同与需方签订),有自己的水煤浆生产线或者与水煤浆生产企业有生产线租赁或委托加工合同(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3. 只接受在汕头市区(金平、龙湖、濠江区)的水煤浆交货(提供承诺函)。
6.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水煤浆生产企业投标。
7. 获取(提供)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2月24日-2017年2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