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51004)
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委托,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133台金风科技GW93/1500VP,轮毂高度:75米,叶轮直径:93米,塔筒高度:73米(四段),在风机厂家的指导下负责安装以下内容:
机舱、叶片、轮毂、塔筒(配合土建单位下塔吊装灌浆工作)、塔筒附件、变频柜、电梯、水冷系统等的卸货、保管、设备的二次倒运及安装工作。塔筒内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等敷设,塔筒内照明系统安装,塔门外梯子安装等工作。并组织人员配合风机厂家对机组调试、消缺、验收;投标人自备除风机厂家提供的吊装工具之外的一切吊装、设备卸货、设备安装等专用工具;负责设备支架、托盘、包装物等物件的保管,并在项目吊装结束后负责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进行移交,并对项目竣工后现场的清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注:1、在风电机组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必须按照设备厂家所出具的设备安装指导书进行安装作业。
2、在设备安装完成后,验收工作由设备厂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业主单位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厂家纸质版验收意见进行验收工作并在验收过程中出现异议必须按照设备厂家来执行,如不按照设备厂家提出意见或建议执行拖后设备调试工期损失发电量由安装单位自行承担。
3、如在设备在移交过程中,设备厂家与安装单位签订设备移交单后,如在安装过程中遇到设备丢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所有费用(包括购买所丢失设备,购买所丢失设备必须与原厂设备相同)。
4、安装设备内电缆所产生的余料归属发包人,承包人需把每台设备产生的电缆余料送至发包人制定地点,如有丢失承包人照价进行赔偿。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分别为:
第一标段:1#-66#风力发电机,66台套;
第二标段:67#-133#风力发电机,67台套;
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5日
(具体时间以业主提前7天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