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畅行海安”系统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海安县“畅行海安”系统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1.2 招标编号:YT04201700038ZB
1.3 安装地点: 南通海安
1.4项目概况:采购大屏、室外枪机等硬件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免费质保等服务。
1.5项目预算:2100000元人民币(含税)
1.6免费质保期:三年,自项目终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1.7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
注:上述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建设为准。
2. 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能够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2.1.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中主要设备(大屏、室外枪机)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函和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在获取招标公告信息后,如愿意参加本项目,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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