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十二中学标准化建设项目校园环境提升工程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受西宁市教育局的委托,代理西宁市第十二中学标准化建设项目校园环境提升工程的招标工作。依据宁发改社会【2013】638号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宁市第十二中学校区内,计划对该学校校园环境提升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设计、施工标段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具有类似业绩。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如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2参加本次监理标段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设计、施工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本次监理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18:00时前。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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