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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压裂液配液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压裂液配液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招标编号:B1100000013003236004001,招标

 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压裂液配液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B1100000013003236004001, 招标编码:CBL_20170222_19205160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华北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100万元 
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 
压裂液配液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石化股份计﹝2016﹞334号。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投资,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压裂液配液站(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压裂液配液站(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鄂尔多斯杭锦旗) 

2.3建设投资: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约2195.16万元 

2.4计划工期: 136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3月1日;中交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具体以合同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 项目概况: 

2.6.1为满足杭锦旗区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的生产需求,需在东胜气田建设一座压裂液配液站,由于红河油田压裂液配液站目前基本停止运行,本着节约投资,已有设备最大化利用的原则,拟将红河油田压裂液配液站的工艺设备、发液栈桥、配套的电气设备和供水设备拆迁至东胜气田压裂液配液站,并在东胜气田压裂液配液站新建配液车间、给水泵房及1000m3水罐、库房、外部水源井、土建基础等建构筑物。配液站围墙范围内用地南北长164.5m,东西宽67m,总用地面积为11021.5m2,合16.532亩。 

东胜气田压裂液配液站安装了搬迁后的设备生产规模与红河油田配液站相同,即为:1)压裂液:3000m3/d;2)交联液:30m3/d;3)活性水:150 m3/d; 

4)清水:150 m3/d。发液车间外设10个发液口,其中:压裂液发液口7个,;交联液发液口1个,活性水发液口1个,清水发液口1个。 

东胜气田压裂液配液站与集中处理站毗邻建设,位于集中处理站的东南侧。集中处理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南部,锦58井区北侧。 

红河油田压裂液配液站至东胜气田压裂液配液站途径陕银线、S216、京拉线,不走高速的公路里程为702km。 

2.7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为此项目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专篇)、施工图设计(含非标设备)、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安装(含拆除及运输)、调试、保修等全部内容。详细情况如下: 

(1)红河油田压裂液配液站工艺设备、配套电气控制设备以及给水设备的拆卸、搬运、甄别、维修、部分设备的重新加工等,不包括红河油田配液站其他设备及土建工程的拆除; 

(2)东胜气田压裂液配液站围墙范围内的配液车间(含配电室)、水泵房、1000m3钢制水罐、库房、土建、工艺、变配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电信等设备安装,室外围墙、围墙大门、站内道路及与站外道路的连接、站内砼场地、路灯照明、室外消防和给排水管道、室外暖通管道等;还包括外部水源井及取水管线。 

(3)除外部取水外,本工程的污水处理、供热、供电、消防系统等均依托集中处理站,本工程的污水管道、供热管道接口界线为围墙外3m,10kV供电电缆的接口界线为上游供电变电所接线端,外部道路的接口界线为围墙外3m。接口界线外的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设备、锅炉及供热管道、上游变电所电气设备及10kV供电电缆、外部道路等工作不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 

(4)东胜气田压裂液配液站作为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集中处理站中的一部分,场地平整的土方工程量、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征地费、测量费等均由集中处理站统一考虑,本次招标不包括此部分内容,但需要包括详细勘察费用。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相关标准及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或者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GC1/GC2);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描述)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2014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资格审查(或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建造师专业级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申请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4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描述)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中的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申请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描述)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申请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描述)EPC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申请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4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描述)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14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描述)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求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6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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