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2017-2018年)招标
乐东县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2017-2018年)招标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对乐东县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2017-2018年) 进行 招标 ,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或制造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CEITCL-HI-CZ-ZFCG-201712
2. 招标项目及范围:乐东县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2017-2018年)(1个包)。
包号:项目本身
乐东法院办公区: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
食堂:提供40-60人用餐。
黄流法庭物业、餐饮管理服务。
本项目共需要物业服务岗位为23名,预算费用包含各服务区域所需要的物业服务岗位、人数、工资、福利费、社保(五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税金以及其它费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3、省外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且在海南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4、必须提供近三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7-02-22 14:40:11— 2017-03-01 17:00: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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