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浦东电信局远端模块物业委托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 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范围具体如下:
物业延伸服务内容:
l 物业管理及定期巡视;
l 防汛防台季节性物业检查;
l 按照报修情况完成零星维修。
2. *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应为具备专业团队及设备,工具的参选单位。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参选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1.6参选人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贰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
2.1.7参选人具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2.1.8参选人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2.1.9参选人需至少提供一个2014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或类似服务证明文件。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6)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7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时0分至下午16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