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10080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管理区域内道路、堆场通道的湿式清扫以及港口装卸作业过程中和道路的雾炮洒水抑尘业务;黄骅港一、二、三、四期工程BM、BD、BK皮带机头部漏斗煤收集箱倒运至二期堆场西侧沉淀池卸载业务。2017年按照预计完成煤炭吞吐量1.9亿吨测算,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实际生产作业量进行结算。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动服务;
3.3具有港口经营许可证;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 2017 年 2 月 23日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