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就【无锡电信2017年电源配件类五金类集中采购】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无锡电信2017年电源配件类五金类集中采购,采购预估金额:含增值税90万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2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至采购预估金额用完为止。
1.3规格:详见规格规范书。
1.4交货期:接甲方采购订单7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1.5交货地点:无锡市范围内,具体由甲方指定。
1.6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质保期:1年。
1.8质量:合格。
1.9中标原则:有效投标人≥6个,则中标人为4个,推荐5个中标候选人,中标份额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为30%、28%、22%、20%;有效投标人为5个,则中标人为3个,推荐4个中标候选人,中标份额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为40%、35%、25%;3个≤有效投标人≤4个,则中标人为2个,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中标份额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为60%、40%;有效投标人<3个,则重新招标。
2. 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招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1.4投标人提供全套有效企业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果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即可。
2.1.5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评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