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生产安装分公司2017年职工井口通勤服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70400614)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服务内容及招标范围:需客运车辆完成生产安装分公司职工井口通勤工作,主要从中心区接送职工至各施工作业地点(羊场湾、枣泉、梅花井、石槽村、红柳、麦垛山、双马、金凤煤矿等)。2017年上半年有员工260人,下半年有员工500人,需配备39座及28座车型,具体使用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2.2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B. 具有县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客运);
C. 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过通勤服务项目至少3份(提供合同原件);
D. 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项目管理经验,提供至少有1份证明材料(提供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