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通道工程管理用房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G2017-00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通道工程项目已由哈发改审批【2016】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理用房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通道工程管理用房用电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规模:电源由10KV南东线供电,南东线三家支61#-60#新立12米电杆装设高压真空断路器,故障指示仪。高压电缆地埋过桥,高压电缆返出至新立12米电杆,架空导线至新建200KVA变台,安装台区考核表;
2.6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修、试)四级(含四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