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金属包装箱框架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182133-JLSH-0004878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技术规格书。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金属包装箱生产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法律纠纷; 3、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6年近三年的(固体胶类)金属包装箱的供货合同(不少于6000只); 5、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售后服务,负责金属包装箱的组装、维修并负责金属包装箱装胶后的内封袋封装、上盖工作; 6、中标候选人每次送货须设专人送货验收,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7、拟中标人须向使用单位免费提供2个测试样品,经工厂测试合格并出具书面报告后,方可签订框架协议。在测试过程中,最多允许1次对样品质量进行修正,修正后仍达不到测试合格标准的,将依次由排名最靠近的中标人提供测试样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单价:465元/只(人民币)、总价:1860万元(人民币); 10、为保证金属包装箱供应及时保质保量,此次招标确定为三家中标候选人,执行最低报价单价,中标候选人分别供应总量的50%、30%和20%。中标候选人可以根据中标排名次序,优先选择供货量比例。即第一中标候选人可选择50%、30%、20%中的任何一种比例的供货量,第二中标候选人可选择剩余的两种比例的供货量中的一种,第三中标候选人只能执行最后剩余的供货量比例; 11、付款条件:当月货到验收合格后,下月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到期后付款。每月付款总额的60%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投标,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16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