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物资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供电局带电作业工器具购置等项目(非中央投资)所需物资公开询价采购(标段10第三次采购)
采购编号:YT2016-NN104M-02
采购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标段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0 电动叉车(含充电器) 台 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商业信用,具备生产销售或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9)在报价文件中提交本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7日内。
三、报价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6日9:30时正(北京时间,下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购买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2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