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保卫服务招标公告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东山森林公园路华能电厂;
1.2服务内容: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保卫服务;
1.3招标范围: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保卫服务项目,保卫工作范围:厂内治安、厂内交通、人员车辆的进出排查工作及反恐防恐工作;消防工作范围:消防工作日常管理,厂内消防器材的更换检查工作,动火作业的监督,火情检查与处理,2辆消防车的日常使用(包含加油及保养),厂内人员的消防培训、演习。
1.4 项目服务期要求:拟于2017年5月1日开始,2019年12月31日结束。
1.5质量目标: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服务要求及行业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能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装备,有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2月至今)具有类似保卫消防服务业绩(请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4人员配置要求需至少满足:项目经理1名(大队长)、治安队长1名、消防队长1名、消防车司机2名、消防员6名、门岗(门岗、综合办公楼)12名、巡逻6名,共计29人全部为男性人员。所有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报名。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24日9:00起至2017年3月2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