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2018年井筒工程集中招标—气井速度管柱投捞技术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 2017-0183074-CPMC-0003191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长庆油田6个采气单位2017、2018年初步预计需要市场化现场作业的速度管柱投捞作业工作总量分别83井次(投放78井次、打捞5井次)、65井次(投放60井次、打捞5井次);累计需求作业队伍9支。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详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表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内容;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内容;投标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队伍的设备及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2、附表3和附表4) 3.4 投标人必须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 3.5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 每个投标人可以有多支队伍参与投标,任何队伍配备的主要人员(指技术负责人、队长及安全员)及关键设备(指连续油管作业车及注入头)不得重复,否则将同时否决重复队伍的投标; 3.7 投标人2016年发生以下事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7.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3.7.2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 3.7.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队伍。(事故分类与分级见招标公告附件) 3.7.4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4.1.1投标人拟派队伍的设备、人员及相关资料应在长庆油田区域内接受现场核查。 4.1.2投标人拟派队伍的设备、人员及相关资料不在长庆油田区域内的,应在接到通知后自行搬入(搬迁费用自理)长庆油田区域内接受现场核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3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