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五采油厂2017年油管双金属外喷涂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2017-0183191-DQYT-0013301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2017年油管双金属外喷涂技术服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第五采油厂2017年油管双金属外喷涂技术服务,计划加工双金属外喷涂防腐油管4.0万米。 2.2招标范围: 需求2家公司,招标人暂不保证入围中标人的具体工作量;入围后,由工艺所安排现场试验,根据试验质量和效果,确定服务公司工作量。 2.3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范围内 。 2.4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FW012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油管加工等相关油田技术服务项目; 3.2 投标人应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不允许以挂靠或其他任何形式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产品制造商, 3.3提供2015年度的审计财务报告,显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4近五年(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有从事油管双金属外喷涂加工服务相关业绩 3.5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复印件或清晰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