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新城区高低压配电室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新城区高低压配电室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新城区高低压配电室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新城区高低压配电室改造项目
2.2项目预算:约人民币74万元。
2.4建设地点:徐州电信新城区机房。
2.5工期:30天。
2.6比选范围:含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7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2.8工程质量保修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参选人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比选项目范围内容(新证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老的营业执照还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2参选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3参选人需承诺中选后在徐州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书)。
3.4参选人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安全员B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6专职安全员具备合法有效的C类安全员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7参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与本次比选(提供承诺书):
3. 7.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7.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3. 7.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 7.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3. 7.5参选人在本次比选评选之前的工程服务项目在通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7.6参选人与电信公司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发生过法律纠纷问题。
3. 7.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比选。
3. 7.8参选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存在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记录的。
3.8参选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若发现隐瞒事实的随时取消参选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2月24日至 2017 年2月27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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