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兰陵分公司2017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道路建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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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兰陵分公司2017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兰陵分公司的委托,对上述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兰陵分公司2017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其中包括1条道路,长约3400米,总投资约51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为:矿坑镇惠民村驻地。
3、工期:40天。
4、资金来源:惠农直补资金。
5、工程施工要求及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杜绝出借、买卖资质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的不能参与项目工程投标:被建设、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项目行为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的。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7年2月28日17:00时前到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名并办理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6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在封袋及封面上清楚注明“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兰陵分公司2017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四、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向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17时前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