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赤峰村等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及2015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切块资金土地整治项目 财务决算编制与工程造价审计招标
2015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赤峰村等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及2015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切块资金土地整治项目 财务决算编制与工程造价审计招标
2015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赤峰村等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及2015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切块资金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锦后旗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财务决算编制与工程造价审计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公顷) 标段划分
1 2015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赤峰村等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和三道桥镇 2354.89 第一标段
2 杭锦后旗陕坝镇赤峰村 534.22 第二标段
3 杭锦后旗陕坝镇满天红村 730.48
4 杭锦后旗陕坝镇交通村等3个村 1388.76
5 杭锦后旗沙海镇前进村等4个村 1728.03 第三标段
6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挪一存 333.34
7 2015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切块资金土地整治项目 杭锦后旗沙海镇丰产村和友爱村 594.68 第四标段
8 杭锦后旗团结镇民先村 809.82
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造价咨询公司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2自治区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造价咨询公司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2人,其中1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另1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证企相符。
3.4本次招标只接受以造价咨询公司为牵头方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提供)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提供)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7日至2017年03月0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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