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徐州电信新城区机房变压器、母线槽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均可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徐州电信新城区机房变压器、母线槽设备采购项目。
1.2比选范围:徐州电信新城区机房变压器、母线槽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含高压柜、母线槽及配套设备等。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变压器,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干式变压器 SCB11-2000/10, 2000kVA,10±2×2.5%/0.4kV D,yn11,短路阻抗8% 台 2 二级能效
标段二:母线槽,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 规格说明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室内低压封闭母线槽 4000A母线槽(三相五线),3L+N+PE,含法兰、终端连接箱等相关配件、安装调试费用。 米 约35 本项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1.4项目预算:
标段一:变压器约人民币45万元
标段二:母线槽约人民币45万元
1.5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6交货期:以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45日历日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买方指定工地现场。
1.7质保期:卖方所供设备质量保证期24个月,自通过供电部门验收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1.8交货地点:徐州市范围内,具体由甲方指定。
2. 资格要求(标段一:变压器)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原生产厂商(以下简称原厂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参选人为代理商的,原厂商注册资本也应满足前项要求),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参选人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原厂商及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新证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老的营业执照还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参选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原厂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原厂商具备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4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至2015年任一年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资金信用无不良状况,提供第三方评估机构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及本单位资信证明及审计报告)。
2.1.6代理商必须提供参选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函,授权函需明确参选产品售后服务主体为原厂商,且原厂商需承诺在项目所在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4小时以内。
2.1.8参选人需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验收。
2.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 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成熟稳定(提供承诺书)。
2.3.2参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型式试验报告》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3.3参选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3起同类产品(单项合同采购金额应大于50万)的合同案例,需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及销售内容页)及对方联系人名单,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订单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必须匹配,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要求(标段二:母线槽)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原生产厂商(以下简称原厂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参选人为代理商的,原厂商注册资本也应满足前项要求),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参选人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原厂商及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新证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老的营业执照还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参选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原厂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原厂商具备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4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至2015年任一年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资金信用无不良状况,提供第三方评估机构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及本单位资信证明及审计报告)。
2.1.6代理商必须提供参选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函,授权函需明确参选产品售后服务主体为原厂商,且原厂商需承诺在项目所在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4小时以内。
2.1.8参选人需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验收。
2.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 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成熟稳定(提供承诺书)。
2.3.2参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涵盖需求规格);
(2) 型式试验报告(含检验明细);
(3) 铜导体纯度检测报告。
2.3.3参选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3起同类产品(单项合同采购金额应大于50万)的合同案例,需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及销售内容页)及对方联系人名单,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订单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必须匹配,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获取比选文件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