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新平招标17-008
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的新乡平原新区秦岭路(平原大道-101#桥)电力管沟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一标段(施工):新乡平原新区秦岭路(平原大道-101#桥)电力管沟工程,位于新乡市平原新区中部,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230(包含终点桩号K1+230处QLL21大号直通井),道路全长1230米。电缆沟位置沿秦岭路东侧距离路中心14米处敷设。本工程采用1.7m*1.5m电缆沟、32孔排管及16孔排管形式,通过行车道、涵洞及桥梁时采用顶管形式。32孔排管按四层在管枕上叠铺,排管组合为4层*8孔;16孔排管按三层在管枕上叠铺,排管组合为1层*4孔+2层*6孔。管材选用:排管使用Φ181*8C-PVC管材,顶管使用Φ200*13MPP管材;管间用干砂震实,下铺10厘米混凝土基础。
二标段(监理):新乡平原新区秦岭路(平原大道-101#桥)电力管沟工程以上内容的监理服务。
2、招 标 范 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二标段(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新区
5、标 段 划 分:2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一标段为100日历天;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社保证明及单位三个月以来(含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开标当日持身份证到开评标现场;1.4、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建筑(设)市场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5、企业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必须为两个月有效期内)。 第二标段投标人: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1.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总监须在开标当日持身份证到开评标现场;1.3、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建筑(设)市场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4、企业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必须为两个月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