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13X分子筛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183500-JLSH-0004984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 催化剂分子筛 13XAPG 16",数量7吨; 催化剂分子筛 13XAPG 16",数量60.37吨。
2.使用功能:用于空气净化反应器,以一次性添加方式加入到空分单元吸附器中。
3.技术标准:HG/T 2690-2012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5.服务:交货时间:2017年3月31日前;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13X分子筛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以采购方案审批表PH-563962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 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货款支付方式: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7.包装物不回收; 8.公路运输。 9.业绩要求: 1).业绩有效时间:2013年至今。 2).业绩有效范围:在国内2.5万立方米/小时(氧气)规模以上空分装置的使用业绩。 3).业绩数量下限:1个。 4).有效证明文件形式: (1)与标的物相同的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和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供货发票复印件(合同和发票上的价格可以涂盖,但其它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此处所指的与合同对应的供货发票是指在该合同执行期间内开具的发票,发票上的物资数量不限于必须等于合同上的物资数量)。 (2)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由用户的生产技术科和产品使用装置,由生产技术科科长或车间主任签字并附其办公电话号码。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文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吉林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 (2)投标人须按如下格式提供产品业绩一览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销售数量 销售时间 用户单位名称 用户 联系人 用户 联系电话 注:用户单位名称填写“***公司***车间或装置”;用户联系人填写车间或装置生产技术负责人姓名;用户联系电话填写用户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号码。 (3)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前述供货合同原件备查。 (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吉林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10. 若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工程)》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书面及电子版),在不晚于开标时间提交给招标中心的标书发售人员。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7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