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SG2017-004
1. 招标条件
林西县五十家子桥危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林西县五十家子桥危桥改造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16】5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林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林西县五十家子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工程概况:
五十家子桥位于赤峰市林西县X221线K1+785处,原桥为3-净10米石拱桥。由于修建时间较早,承载力较低,现该桥拱圈已出现裂缝,成为险桥,严重影响交通。此次改造为拆除原桥,新建3-13.0米预应力(后张法)混凝土空心板桥,桥梁中心桩号K1+785,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桩接盖梁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全长44.52米,桥宽10米(桥净宽9米+2*0.5米护栏)。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日,交工日期:2017年8月30日。
2.3 合同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桥梁引道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施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要求投标人:①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最近5 年内(2012年2月至现在)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1座以上中桥的施工。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 27日至2017年 3月 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