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和(甘青界)至小峡(平安)段公路跨湟水河大桥对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青海省民和(甘青界)至小峡(平安)段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3】1441号文批准建设、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公[2013]416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跨湟水河大桥对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标包划分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起点在甘青界甘肃省红古区新庄北与G109衔接处、经民和县下川口,沿民和县城南山脚、民和县镁厂北侧、老鸦峡、乐都县北、大峡、平安县及平西经济规划区北缘与海东工业园临空综合经济规划区三号路共线,小峡东口跨湟水河与G109汇合、终点在峡口立交与西宁市八一路交叉处,路线全长118.81km。
2.2招标内容:
青海省民和(甘青界)至小峡(平安)段公路湟水河1号大桥、湟水河2号大桥、湟水河3号大桥、湟水河4号大桥、湟水河5号大桥、湟水河6号大桥及物流园区特大桥对民和水文站检测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上述大桥应分别编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编制导则》(试行)及相关标准规范,并获得各涉河段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3标包划分、服务期及招标范围:
标包
服务期
招标范围
FW-1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评价报告获得有审批权的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青海省民和(甘青界)至小峡(平安)段公路跨湟水河大桥对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报批及相关的其它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专业: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近五年内(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对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工作的需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
3.4未被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青海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青海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