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安 55403-01所需低温塔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328-2103-348-B1
2.项目内容:中安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填料塔\Φ1300×35000~40000×24 09MnNiDR 不含内件 Ⅲ类 1.0 台
2 板式塔\Φ3400×70000~75000×30 09MnNiDR 不含内件 Ⅲ类 1.0 台
3 板式塔\Φ4000×65000~70000×58 09MnNiDR/不含内件 Ⅲ类 1.0 台
4 板式塔\Φ2600×50000~55000×38 09MnNiDR 不含内件 Ⅲ类 1.0 台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0月30日,项目现场指定地点或项目所在地指定码头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本包内件重量10吨,投标方必须以此重量为依据报出内件安装分项价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中(待合同结算时按实际重量(实际重量由招标人审核确认)予以结算);
6.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接受以下中标人选择依据: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对每个塔器包进行投标,依据最终评标结果,各塔器包将推荐1名主供应商,1名辅供应商依次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保证招标人项目进度和避免其它不可预见风险,一个中标人不得同时中两个或三个包,若一个投标人中了两个或三个包,则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一包作为唯一的中标包,放弃所中的其他标。所放弃包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3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写出接受承兑汇票付款方式,不接受承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4 本包设备的交货方式为码头或中安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必须在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中均明确写出。
6.5 本招标文件内所附设备图中的元件厚度是设备需要的最小名义厚度,投标人报价时所依据的厚度或详细设计确定的名义厚度不得小于图中所注厚度。
6.6 投标方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2类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
6.7 投标方必须在近5年内有低温钢塔器的制造业绩,投标人需附上无价格合同,作为有业绩之评标依据,未提供无价格合同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
6.8 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亿元(投标人需附营业执照副本,且副本需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有授权委托书)签字)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2月27日16时至2017年03月04日16:22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