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根据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能源〔2015〕1536)号文件核准已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建档案咨询、整理、数字化和创优服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基建档案咨询、整理、数字化和创优服务二次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TC170P0TB
2.3 建设地点:荥阳市贾峪镇
2.4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此次招标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基建档案咨询、整理、数字化和创优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 投标人资质和要求
一、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经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至少两项300MW或以上火电建设基建档案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至少须满足资格审查全部最低资格标准。
2.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2)投标人完成的与本项目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说明。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产值(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