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400MW工程共布置100单机容量4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工程场区机位布置见技术文件。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日岛海上400MW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V标段(12台嵌岩单桩工程)4.0MW西门子SWT-4.0-130风机基础嵌岩单桩工程,机位编号为A09、A10、A19、A45、A51、A53、A54、A56、A57、A72、A73、A74。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风机基础所有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并负责装船运输以及钢管桩、爬梯、平台、围栏、靠泊护舷等构件加工制作;
2、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基础钢结构运输至工程区域,并负责沉桩、嵌岩、局部现场焊接以及爬梯、栏杆、平台的安装、抛石防护、包覆防腐等施工图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基础监测;
4、桩基现场试验、检测与检测报告编制(满足设计要求);
5、施工措施及临时设施,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施工图内所有内容,所采用的加工制作场地、设备、装船设备以及施工船舶、打桩锤、履带吊(海工吊)、运输船、交通船等所有船机设备,以及投标人负责自行完成施工期间临时供电、供水、施工照明、施工通讯、高强混凝土系统、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文明施工措施等工程。
6、本次提供图纸仅供招标使用。详见招标文件。
7.计划工期:2017年5月—2017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无。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风机基础V标段(12台嵌岩单桩)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海上风电单桩基础施工业绩,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海上风电单桩基础施工业绩,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海上风电单桩基础施工业绩不少于100套。(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最终验收证书)
3、需具备大直径(≥5.5米)嵌岩钻机;
4、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8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甲方提供的工程已投运证明,以工程投运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工程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工程投运证明上的投运时间为准。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09:00至 2017年03月07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