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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盛湾镇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淅川县盛湾镇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淅川县盛湾镇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

 淅川县盛湾镇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盛湾镇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二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盛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淅川县盛湾镇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HN-LDZB【2017】021602002
2.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盛湾镇白亮坪村道路项目,项目投资10万元;
招标内容为:新硬化C20水泥道路450米、宽3.5米、厚0.18米;
第二标段:盛湾镇小坑村道路项目,项目投资9万元;
招标内容为:新硬化C20水泥道路400米、宽3.5米、厚0.18米
第三标段:盛湾镇瓦庙村道路项目,项目投资20万元;
招标内容为:新硬化C20水泥道路1000米、宽3.5米、厚0.18米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if !supportLists]-->三、<!--[endif]-->招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3.3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7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核验;同时提供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的发售:10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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