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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肥东县陈集镇余六水库20MW渔光互补(EPC)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2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肥东县陈集镇余六水库20MW渔光互补(EPC)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1.工程名称: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肥东县陈集镇余六水库20MW渔光互补(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肥东县陈集镇余六水库20MW渔光互补(EPC)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备〔2016〕215号文

3.招标人: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类型:电力工程/新能源

2.项目概况: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肥东县陈集镇余六水库20MW渔光互补(EPC)项目站址位于合肥市肥东县陈集镇境内,拟建在水库水面内,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0MW,拟建场址区域内利用水面面积约600亩。就近接入陈集变电所,接入等级为35kV,开关站距离陈集变电所直线距离2公里。

3.工程实施地点:肥东县陈集镇余六水库

4.建设规模:本期总装机容量约20MW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勘察复核、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接入、检测、试运行、验收、监控数据和视频信号送入招标人远程监控室主站、全容量并网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招标人。保证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运行。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勘察复核、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土建设计、电站发电单元系统设计、送出工程设计勘察等)、场地余物清理、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储存、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消缺、接入、检测、试运行、验收、全容量并网发电、达标投产、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在征地、线路建设和项目支持性文件获取等方面,提供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服务工作。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投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帮助招标人取得电网公司和物价部门的电价批复。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7.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8.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名币。

3. 承诺:中标后我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总承包任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若涉及专业工程,我单位拟采取分包方式进行,选择的分包方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得到招标人认可;

4.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20MW的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和1个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10MW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注: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若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的牵头人)。

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岗位上具有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10MW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总承包(EPC或设计采购或设计施工)业绩;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计完成过至少2项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施工完成过至少2项光伏发电项目业绩(EPC或设计施工或施工总承包)(注: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项目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须反映项目的建设方式为渔光互补。)

6.分包的相关要求:

(a)若中标后,自行完成工程采购施工任务,项目设计任务拟采取分包的,拟委托的设计单位应满足:“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a)…”要求。拟委托的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计完成过至少2项光伏发电项目,提供拟委托的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的姓名,则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b)若中标后,自行完成工程设计任务,项目工程采购施工任务拟采取分包的,拟委托的施工单位应满足:“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b)…”要求。拟委托的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施工完成过至少2项光伏发电项目业绩(EPC或设计施工或施工总承包),提供拟委托的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施工负责人的姓名,则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7. 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项目总负责人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8.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的投标所报的投标综合单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及满足项目功能所有工作任务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如分项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我方将自行承担,不再向招标人要求额外费用。”,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11:00至2017年3月7日17:00止

3.报名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承诺等证明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质、业绩、承诺等证明文件等;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同时发布。

联系人:陈工

手机:15210323921,010-53310966

邮箱:3356669237@qq.com

QQ:3356669237(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Cml19961226(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入网注册事宜。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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