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机X及通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X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东北管理局关于长白山机场购置空管设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东北局函【2016】15X)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 X,建设资金: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一次招标没有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招标设备清单
本次招标设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设备主要包括: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X 套 1
2 X应急设备 套 1
3 X 套 1
*3.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全国X的公示信息)。代理商投标时,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X)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X、X设备需持有《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X,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投标记录的投标人;投标人(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无效质疑六个月内累计超过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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