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成都市分公司2017年交流引入专项整治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302_3243248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成都铁塔2017年交流引入专项整治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总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1.1.2 招标内容:室外变压器、架空线路、地埋电缆、室外计量箱、室内配电箱、室内交流线路等的整治、替换、被盗增补或新增等工作内容。
1.1.3 实施地域: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1.1.4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1.5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6 招标合同有效期:自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或份额用完为止(以最先实现的时间为准)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推荐综合排名前_七_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排名前 五 名为中标人,若综合排名前五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正金(若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或取消本项目采购。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排名 中标区域 中标份额
第一中标人 青羊、成华、青白江、金堂、武侯、双流、金牛、温江、崇州、郫县、都江堰、新津、蒲江 30%
第二中标人 天府、高新、高新西、龙泉、锦江、简阳、新都、彭州、大邑、邛崃 25%
第三中标人 青羊、成华、青白江、金堂、武侯、双流、金牛、温江、崇州 20%
第四中标人 郫县、都江堰、新津、蒲江、天府、高新、高新西、锦江 15%
第五中标人 龙泉、简阳、新都、彭州、大邑、邛崃 10%
以上区域对应区县均分配2家中标人,每家中标人分配该区县50%的任务量。
1.4 本项目设置了含税基准价,需在含税基准价上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投标人报价折扣超过100%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在营业范围内;
2.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正、税务登记正。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正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正”,且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2.4.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4.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4.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4.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正四级及以上承装类;
2.5拟派本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2.5.1具有有效的机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5.2提供2016年8月及以后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2.5.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为“B正”;
2.6投标人须具备2015年至今的通信交流引入项目业绩;
2.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3 月 3 日至 2017 年 3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5.1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正明材料,均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属以下几点的其它多余资料可不用提供):
5.1.1投标人应当提供给经办人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携身份正原件了解项目情况并购买文件;
5.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正正本或副本,或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1.3 银行开户许可正;
5.2请各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有封面和目录。打印件均使用A4纸张,确保牢固、整洁。
5.3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另行准备电子版。电子版存储在U盘中(资料拷贝后将U盘现场退还给投标人),文件夹以报名单位名称命名与纸质材料一起提交。
5.4 各投标人必须保正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jia的行为,招标人将作以下处理:
5.4.1 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4.2 至少两年内不允许该单位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
联系人:李 先 生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